关于材料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一、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考核,目的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出现的偏差。对中期考核结果为C和D,经一个月的工作调整、提交的研究进展报告仍评定为C和D的研究生做出毕业论文延迟答辩处理决定,各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二、 主要考察内容
1. 论文选题;
2. 科研工作内容和进展;
3. 预期达到的结果;
4. 已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三、 具体安排
1. 各组必须在10月22日至10月26日期间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2. 各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生组长和考核组组长协商决定,报学院(A521)备案,学生组长负责借用教室和投影仪、或找研究生秘书在教务系统借用多媒体教室;
3. 各位同学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进行工作陈述,考核老师根据研究生科研情况进行考核等级评定;
4. 答辩结束后各组学生组长于11月12日前收齐考核材料纸质版(需签名)及电子版交材料学科楼A521(注:学术型研究生考核材料为《中期考核表》,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材料为《中期考核表》和《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附件: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doc
南工材研〔2018〕7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名单.xls
南京工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