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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07

根据学校要求,请欲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务必:

1125日前: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登记发表论文和专利情况、打印给导师签字确认,连同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论文的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页),提交材料学科楼A521包老师处,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于存档。在学位会之前有新成果发表的,请及时携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录用函及论文全文到包老师处审核、登记。

对于学位会之后有新成果发表的博士生,请在20205月之前及时携带上述材料至材料学科楼A521包老师处审核、登记。

1125日前: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根据《南工(2018)研字第6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论文评阅结果符合要求的,学生在系统作答辩申请,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的《关于确定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报告》至A521,由包老师在系统填报,进行博士生答辩公告。

121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121-128日:1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对论文进行修改。2学生在系统填写学位信息表,并打印签字。310日前在系统提交修改好的终版论文,打印两份论文并装订(须有研究生和导师在扉页签字笔签名,答辩主席在封面铅笔签名确认)。

129日:集中受理学位申请材料,过期一律按2020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处理!请各博士生导师注意安排好博士答辩时间。

1210日:材料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注:答辩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栏的文档下载处自行下载(http://gra.njtech.edu.cn/list.asp?class=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17


  • 附件【答辩材料.rar】已下载